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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质量从办证谈起
Ghost 发表于 [47 日 之前]
最近在办户口迁移的事,过程就不多说了,虽然我算不上粪青,但还是有那么点气堵在那里,不放不快。。。
相对于我老家,其实深圳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,可为什么还是每个办事的人都心怀不满呢?
不得不说,各办证大厅都有各种应对每天几百人流的方法,像每天只处理一定号数的量(一般都是先到先拿号)然后排期等,再办理的时候如果遇到材料不全,就pass,再去准备。而深圳的处理方式明显更优些,添加了一个材料审核的前置环节,先做一次筛选,只给材料准备完全的人发号,这样每天正式办理的成功率会提高不少。而且对于材料准备不全的人,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被筛选出来,把机会留给准备好的人,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总的处理数。唯一不变的就是还是得一大早就去排除。
仔细去听,大部分的不满还是来致于这个“神奇国度”所特有的制度,自己人都信不过的,提供一个证明,还得用另一个证明去证明这个证明是真的,而开那个证明又得同时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明、证件,搞不到还得再去证明……总之,都是ZF开出的,连ZF都不信!
虽然很不爽,但同是“服务支持部门”,我们又能从中反省些什么呢?
“态度”,对于提供服务的部门来说,服务态度一定会是被放在第一位的,好的态度可以让客户感受到被尊重、舒适,会愿意拿出更多的耐心。
“持续性”,我们很多时候都会抱怨服务态度不好,自己做为客户,花钱花时间,还要看服务员的脸色,心情一下大坏。对于客户来说,每个人只是几分钟的时间,但对于提供服务的人来说,每天不断的重复着这几分钟里的事情,要持续维持好的态度是很难的,这也是服务的质量问题。同等环境下,谁能更长时间的维持好态度,谁就是能赢得更多的客户。
“为他人着想”,有了好的态度,还要懂得为客户着想。比如排队的时候提供椅子、拿号排队、在需要填写的时候提供笔、用别人能听懂的词等等。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,让客户体会到服务者的用心,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赢得口碑。
反观自己的工作——页面重构,一直都被冠以“没有什么技术含量”的说法,可是同样有那么一群人,热爱着这份工作、这个职业。虽然大家入行的原因各不相同,有因各种原因在原岗位混不下去的;也有想入互联网行业而选择最容易入门的;有喜欢写代码但对程序又不太灵光的……归纳起来,就是“简单”。对于页面重构,有这么一个说法“入门容易,深入难”。“容易”大家都懂了,那么这个“难”,又是难在哪呢?“坚持”!
页面重构的岗位基本上可以划入到“服务支持”的范围里,所以有关于“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”的讨论同样适用于页面重构这个岗位。从之前的《 关于职业化 》、《 页面重构工程师修练功略 》到近期的《 关于〈重构七年〉的一点点总结 》都或多或少提到了“服务态度”的问题。为什么等待的过程最难熬?因为缺少变化,而人对没有变化的东西很快就会失去兴趣。像《关于职业化》中提到的“工作乐趣”的问题,我个人是从“为他人着想”的方面去寻找我的工作乐趣的,包括去开发一起很小的工具,只是为了提高一点点的效率,在不断重复的工作中,这一点点的变化的正是“乐趣”所在。
你找到你工作中的乐趣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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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重构七年》的一点点总结
Ghost 发表于 [67 日 之前]
相对于写文章,我还是更喜欢画思维图,能更快的整理思路,抓到想要表达的东西。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快,这比起让我写一段话所带来的烦恼要少太多了。(其实就是懒)
借这次Webrebuild年会的主题,给大家带来一个关于《重构七年》的一点点总结的图,共勉。

感谢 小志 提醒,对图片内存占用的部分做了修改,另外在“交互原则”和“问题处理方法”上也增加了一点内容。
PDF版: 关于《重构七年》的一点点总结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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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构的意义
Ghost 发表于 [102 日 之前]
最近问到新来的同学一个问题:“重构的意义是什么?”同样的,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在问我自己。
做了这么久的重构,本不应该“迷茫”的,但我绝不想因为怕丢脸而不去面对这个问题。正如《 重构七年>——2011年webrebuild年会 》里说的,方向还在探索。
回想当年重构之所以能被中国的页面制作者所接受,并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应用,其根本的原因就是: 重构并不仅仅只是把设计稿制作成网页 。很可惜现在学重构的同学,对重构的理解很多还是停留在“重构只是用HTML和CSS做网页”。
那么,重构除了把设计稿制作成网页之外,还有什么呢?在HTML5、CSS3横行的今天,有一个词渐渐被遗忘了——“web标准”。
重构翻开 w3cn中关于标准好处的介绍 ,里面有这么一段:
简单说,网站标准的目的就是:
- 提供最多利益给最多的网站用户
- 确保任何网站文挡都能够长期有效
- 简化代码、降低建设成本
- 让网站更容易使用,能适应更多不同用户和更多网路设备
- 当浏览器版本更新,或者出现新的网络交互设备时,确保所有应用能够继续正确执行。
对于网站设计和开发人员来说,遵循网站标准就是使用标准;对于你的网站用户来说,网站标准就是最佳体验。
是的,如果从web标准的角度来说, 为用户提供使用服务的最佳体验 就是我们的追求,不管你使用的是什么技术。但不是每个人都样样精通的,细分到不同的岗位,重构所能做的,主要有以下几点:
- 将设计稿尽可能完整的在各浏览器中展现。
- 为前端开发的同学提供“友好”的静态页面原型。
- 把控与页面重构相关的页面性能问题,提供解决方案。
- 规划站点资源文件(主要是样式和图片文件)的文件分布,目录结构等。
当然我们能做的可不只这么多,像多终端、效率工具的开发等等,谁说我们就只会HTML和CSS的?!
还有一点需要关注的,新技术是否就一定会带来好的体验?实践过才有发言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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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用代码片段
chandler 发表于 [149 日 之前]
之前写过一篇文章《EmEditor代码片段插件介绍》,现在项目越来越多,越来越大,不再用EmEditor,而用IntelliJ IDEA。这个IDE能管理项目,而且也有类似的代码片段功能——Live Template。本文主要就是关于Live Template(模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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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代码片段,你有什么想法? [6]
《重构七年》——2011年webrebuild年会
Ghost 发表于 [152 日 之前]
今年的webrebuild年会主题是《重构七年》,一看到这个主题,大概就能猜到是以总结、回顾为主了。
深圳站的年会给了我很多的思考,事实上是在得知主题之前就一直在思考的问题——“方向”。狭义的重构,只是从事HTML+CSS的编写的工作,再深入一点就是如何把HTML和CSS写得更好、如何把图片切得更小,再深入一点就是如何让网页打开速度更快。
对于“转岗”这个问题就像“你是谁?要到哪去?”一样充满了哲学,事实上也让我烦恼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,因为我一直不太愿意接受重构去做开发的工作。但是现实又不断的提醒着我,单纯写HTML和CSS是无法让这群人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的。
nico和emu在年会上都说了,不相信那些什么“虽然现在不写代码,但还会继续走重构的路这样的鬼话……”,的确是不太靠谱!
佛说:“最好的答案就是问题本身”,换句话说就是没有答案。佛又说:“自己悟”。。。。。
我所知道的,就是“问题本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,只有找到了突破口,超越了问题,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”,至于“突破口”在哪,“自己悟”。。。。
是的,方向还需要探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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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腾讯的又一个两年
Ghost 发表于 [189 日 之前]
这阵子又到了年中考核的时间,同时也是一个总结回顾的时间,离上次写《 在腾讯的两年 》已经又过去了两年,今年是我在腾讯的第5个年头了。
因为“种种”原因,09年中离开Qzone去了拍拍学习了近一年,也是我第一次离开ISD(当时拍拍还没合入ISD,现在的ISUX),感受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团队,执行力很高,比较中国式的氛围。2010年初又回到了ISD,加入了多媒体音乐项目组。2011年初转到了财付通设计中心(TID),大概的经历就是这样了。
时长会在想,很多人都说我技术强,但为什么我总感受不到呢?反而常常因为大家这么说,让我觉得很有压力,我想这也是许多工作了两三年的同学所会遇到的问题,看着新来的同学一个个比自己年轻、技术又好、又有活力,自己虽说工作了几年,却没有什么能让自己充满自信的地方。后来经过蛮长一段时间的调整,才渐渐解开了这个心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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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editor压缩样式宏更新
Ghost 发表于 [218 日 之前]
今天终于搞定了Guo Yu之前提的一个想法:“压缩样式时保留注释”,越发觉得正则表达式太强大了~~
本次更新增加了一个“保留注释压缩为多行”的功能,需要注意的是,只有在样式定义外的注释会被保留,大括号内的注释会被清除,因为有可能会被浏览器误当成IE的hack。
另外是将原本的“格式化”功能加默认加入“保留注释”。
猛点这里 下载mergeCSS_2.0 吧。
使用方法见《 分享一个Emeditor压缩样式的宏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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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velet
chandler 发表于 [242 日 之前]
有一种书签叫做Favelet,它是指在当前页面运行的js代码。
作用
通过在当前页面运行Favelet可以载入其它域下的资源(比如http://qq.com下的样式、图片、甚至数据),或者对当前页面进行更改、提供某些功能。
用法
把下面的链接拖拽到浏览器的书签栏,然后在任何页面点击书签,就能弹出QQ词典的界面,还可以在页面上进行划词搜索,非常实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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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认识CSS的权重
Ghost 发表于 [253 日 之前]
今天 大白 问了一个关于CSS权重的问题:
关于选择器权重的问题 。class的权重是10 标签权重是 1 。比如说 p span{} 权重是2. 如果11标签自选择器的组合的权重11,会不会覆盖 一个class选择器权重10的 样式?
在跟他的讨论中,重新整理了我对CSS权重的理解。
在《 样式的作用域──页面重构中的模块化设计(一) 》中有做过总结,其中提到比较重要的两点:
- 权值的大小跟选择器的类型和数量有关
- 样式的优先级跟样式的定义顺序有关
在《 继承──页面重构中的模块化设计(三) 》的评论中 operafans 也提到了 标签选择器的权值永远都比一个类选器择器的权值低,无论有多少个 但一直以来都还是没能想通。
其实规则很简单: 比较同一级别的个数,数量多的优先级高,如果相同即比较下一级别的个数 ,至于各级别的优先级,大家应该已经很清楚了,就是:
important > 内联 > ID > 类 > 标签 | 伪类 | 属性选择 > 伪对象 > 继承 > 通配符 通配符 > 继承
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11个标签的定义会比不上1个类的定义,1个类加11个标签会比不上2个类的权重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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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3CTech第十八期深圳站分享
Ghost 发表于 [264 日 之前]
上周六参加了这一次的W3CTech深圳站的交流会,应主持人的邀请,硬着头皮做了个关于浏览器兼容的小分享。PPT分享给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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